# 海外市场广告内容质量审核标准v1.3
# 1 总则
【目的】 为保证海外市场广告内容的合规合法性,提供广告内容审查依据,特制定本审核标准
【适用范围】适用于海外广告的准入、广告合规审查,及广告违规处理指导
# 2 限制行业及产品
# 2.1 禁投产品
法律及品牌规定禁投产品如下(以下行业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法律要求有差异,在投放过程中,不能违反当地法律法规,不得产生社会负面反馈)
类别 | 相关说明(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) |
---|---|
博彩类 | 博彩工具、产品、技术。博彩服务网站;线上线下售彩 |
毒品类 | 毒品,易制毒化学品,毒品原料,制毒的书籍,毒品信息等 |
特殊疾病 | 1、不得发布以下危险性疾病或传染病,包括但不限于:尖锐湿疣、梅毒、淋病、软下疳、牛皮癣、艾滋病、癌症 (或恶性肿瘤)、癫痫、乙型肝炎、白癜风、红斑狼疮 |
2、非相关社会性组织禁止发布疫苗相关服务 | |
3、禁止军队名义发布医疗广告:如“军队、部队、军医”等 | |
4、试管婴儿、胎儿性别鉴定、亲子鉴定、身高预测 | |
特殊药品 | 1、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、毒性药品、放射性药品 |
2、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、毒性药品、放射性药品 | |
3、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、毒性药品、放射性药品 | |
4、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、毒性药品、放射性药品 | 危险物品 | 1、枪、武器、管制刀具 、仿真枪、仿真武器、枪模 、爆炸品、爆炸物、雷管、炸药、弓弩、弹弓、钢珠等等 |
2、易燃易爆、有毒有腐蚀性的化学品、烟花爆竹等 | |
军队用品 | 军服、军装、军徽、 警服、警徽、警棍、警灯、警车、警用警报器、手铐、监听设备等 | 侵犯他人财产权益的产品 | 1、诈骗、钓鱼类网站、假网站、彩票书网站等 |
2、窃听器、偷拍机、针孔摄像、信息拦截(传真拦截、短信拦截、电话拦截)等可能侵犯他人隐私的违规器材 | |
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产品 | 1、游戏私服、外挂软件、私服服务器租赁、制作点卡、插件等 |
2、走私、水货、盗版 | |
3、侵犯商标、专利的商品:各种假冒、山寨产品等 | |
4、卫星电视安装、卫星电视接收器材、电视锅、卫星锅、电视棒等 | 非法收藏、集邮、文物 | 1、未经批准的、走私的、伪造的物品等 |
2、非法文物,有相应合法资质的文物商店、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除外 | |
非法出版物 | 涉及影响国家安全,煽动种族歧视、宗教仇恨、特定人群歧视的出版物 |
违反社会秩序产品 | 电子狗、翻转车牌、车牌隐形、信号灯控制器等 |
保护动植物 | 被当地机构/世界组织列为保护对象的动植物,以及其衍生制品或原苗、原种和培育服务 |
非法商务服务 | 1、代孕、试药、代考、代写论文、违章代缴费、代开发票、代缴社保公积金等 |
2、非法的网络水军、网络推手、灌水公司、删帖公司、软文营销、资质转让、票据转让、证件挂靠、催收催债、征信修复等 | |
3、代办假证、私刻假章等 | |
4、代取公积金、社保,信用卡套现等 | |
5、偷税漏税服务,走私渠道服务,偷渡 | |
烟草类 | 香烟、烟盒、电子烟等 |
教育行业 | 精神类培训。包括但不限于成功学、致富学的教育机构;戒网瘾、自闭症、早恋叛逆等内容;情商培训、记忆力培训、专注力培训性教育 | 性相关产品 | 1、禁止成人用品,包括但不限于性药品、性保健食品、性保健品、性工具、情趣用品、性服饰等及相关信息、服务 |
2、壮阳、补肾、丰胸产品和服务 | |
竞品 | vivo品牌和产品竞品 |
其他 | 其他一些违反当地法律法规、社会道德,或我司认为高风险的行业,具体请以当地法规及我司要求为准。 |
# 3 广告素材内容要求
广告素材审核范围:构成广告内容的所有素材,都属于素材审核范围,受素材审核要求约束,包括标题、图片、视频、落地页,及落地页中与广告主题构成关联的交互效果、跳转内容。
# 3.1 创意内容总则
# 3.1.1 法律法规基本要求
广告内容应当遵循中国及当地国家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,不得含有以下情形:
- 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各国家或世界组织的国旗、国歌、国徽,军旗、军歌、军徽。
- 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各国国家机关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。
- 不得使用各国政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形象,包括现任、离任或者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形象作商业宣传。
- 损害国家或国际组织的尊严或者利益,泄露国家秘密。
- 妨碍社会安定,损害社会公共利益。
- 危害人身、财产安全,泄露个人隐私。
- 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有违当地传统民俗认知。
- 宣传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迷信、恐怖、暴力的内容。
- 含有或影射民族种族问题、国家安全问题、性别歧视的内容。
- 妨碍环境、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。
- 当地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。
# 3.1.2 政治民俗元素相关规定
- 广告不得涉及任何国家政治内容、重大事件、敏感舆论事件,及国家政治人物、政府工作人员,包括历史事件。
- 广告素材不得使用任何代表国家政治元素的标志。包括任一国家的国徽国旗、党徽党旗、政治领导人、政治代表建筑。
- 广告素材中不得出现警察、特警、军官、反恐组织等执法人员形象(广告产品为具有注册版号的影视剧,在未贬低其形象的情况下,可以出现)。
- 不得发布仿真枪械广告。广告素材中不得出现明显枪支、武器形象(游戏广告除外)。
- 广告内容主题不得违反当地普遍的民俗和价值观认知。
- 广告内容及主题不得涉及争议领土及国际冲突等内容,外交关系较差的国家之间不得互相推送错误语言的内容。
# 3.1.3 广告真实性要求
- 广告内容应当真实有效,不得虚构内容,不得误导、欺骗用户点击。广告应当具备完整的广告内容,不得使用与发布与无广告行为,或内容不完整的广告。
- 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,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。不得刻意模仿系统功能、通知内容。
- 不得以不真实的内容或商品发布广告欺骗用户。
- 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、功能、产地、用途、质量、成分、价格、生产者、有效期限、及其它相关服务内容的展示应当清晰明确,不得进行打码、刻意隐藏或淡化等行为。
- 广告内容应当与广告推广产品与服务相符。不得将与实际产品服务无关的内容作为广告内容。
- 不得使用虚构、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、统计资料、调查结果、文摘、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。
- 广告卡片不得使用恶意诱导用户点击的元素。包括“关闭”“取消””确认”等与用户点击预期相违背的虚假按钮与文案、“滑动”“刮开”等与“点击广告”不符的操作提示、“鼠标”“手势”等诱导提示元素,或其它恶意诱导行为。
# 3.1.4 代言、商标、著作等使用和引用的规定
- 未取得授权情况下,不得使用其它机构或个体的商标、形象、名义、著作等作为广告宣传内容,包括引用影视剧照、个人语录。
- 若广告发生代言、形象、商标、著作等资质授权需求,包括具体人物照片名字、公众人物形象、合作机构等情形,需要根据个别情况,补充的相应授权资质文件。
- 不得刻意仿冒其它知名商标、产品名称。
# 3.1.5 vivo品牌相关规定
- 不得发布与vivo品牌产品构成竞品的广告。
- 未经我司许可不能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使用“vivo”品牌名义进行联合活动宣传;创意内容禁止出现不利于vivo品牌形象的宣传。创意内容不得涉及对vivo市场策略、开发计划、运营生产情况等情况妄加说明或猜测。
- 广告产品为vivo产品的,售价不得过分低于市场价。未经同意,不得使用“低价抢购”“9.9元秒杀”等使用户认为产品廉价的描述。
- 广告产品为非vivo产品的,未持有与vivo公司官方合作的证明情况下,不得使用vivo、维沃、iQOO等一系列vivo公司品牌相关字眼。
- 不得发布任何涉及vivo品牌、vivo合作商、vivo品牌代言人的负面内容。
# 3.1.6 禁忌内容
以下内容在各国家地区禁止发布。其它个别规定请参照个别地区特殊规定或当地法规。
(一)违禁品
- 赌博内容或服务,包括提供资讯、工具,以及其它服务与赌博市场的内容。
- 毒品的交易、宣传。
- 危险品的销售,包括枪支、弹药、军用交通工具等。
- 烟草及烟草制品的销售,或者鼓励不当的饮酒或吸烟的行为。
- 其它在禁投产品列表中的产品服务,其它灰黑产业如假证、避税、保护动植物、黑客、盗版产品等,以及对其提供侧面宣传的行为。
(二)色情
- 发布含有真人性器官(乳房、臀部、生殖器官)、仿真性器官或动物生殖器官裸露画面的内容。
- 发布人或动物间的性交行为图片或者文字描述,如春宫图、性动作、男性生殖器官勃起、女性性高潮特写或过程描述。
- 发布招嫖卖淫信息,提供或索求性爱服务或性伙伴、性爱聊天或对话、裸体图片或视频等。推介淫秽色情网站和网上低俗信息。
- 传播一夜情、换妻、性虐待、同性恋、乱伦、恋尸等非一般正常性关系的有害信息。
- 发布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等相关内容。
(三)暴恐
- 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思想,为定性为恐怖主义的组织或人表达赞赏或认同,或其它任何有关恐怖主义组织、人物、事件的内容和形象。
- 发布暴力凶杀吸毒内容,或宣传自残,自杀,饮食失调,窒息游戏或其他可能导致严重伤亡的行为。
- 发布恐怖血腥画面。焚尸或者火化人体过程直播、详细描述;对犯人行刑过程;虐杀动物等产生大面积血腥画面的图片或视频内容。
(四)政治宗教
广告不应当涉及任何政治宗教立场、理念以及利用重要政治人物、政治事件进行广告宣传。
- 明确出现反社会、反政府倾向的言论,情节,场景。
- 鼓励/暗示国家分裂行为,如在语言选择页面可将“台湾”“香港”等作为独立国家选择。
- 传播或者批判政治理念、人物、事件。
- 使用宗教或国家代表性标志或宗教违禁标志设计广告视觉元素。
- 在广告内容或服务上,针对某个国家或民族宗教群体进行区别对待。
- 利用代表宗教性质的人物,如教父修女等,为广告内容做宣传。
- 提倡或宣传宗教或民俗的结合、包容、联姻。
- 发表侮辱、诋毁宗教名人、宗教历史、传统、宗教礼仪、圣物相关的直接言论或宣扬邪教的直接与间接言论,或做出侮辱宗教等的行为(图形、图像、文章)。
(五)其它
- 编造虚假的社会重大负面新闻。
- 对社会悲剧事件相关人物、观念进行批判。
- 发布鼓励、逼迫、诱使未成年人从事违法、霸凌斗殴、施虐受虐、抽烟酗酒、早恋早孕等易引起未成年人不良模仿的内容。
- 推广内容涉及诈骗、传销或其他网络骗局。
- 存在利用广告技术或内容并窃取用户金钱、隐私信息、买卖破坏用户数据等行为。
- 其它被新闻媒体、政府机构通报处罚,对vivo产生负面影响的内容。
# 3.1.7 视听尺度
关于低俗暴露
(1)人物着装应完整正常,不得裸露上下半身,不得穿着情趣服装,着装不得过于暴露,女性人物不得裸露事业线、露点以及露出大腿根部,男性人物不得裸露人鱼线,不得使用裸体婴儿图片。
(2)图片主体为女性且只有人物上/下半身的情况下,不得刻意聚焦胸部、臀部、大腿。
(3)不得刻意突出胸部、臀部曲线,不得使用爆乳女性图片,如:手张开/上举展示胸部、侧面展示胸部、非常紧身的衣着、爆乳等。
(4)人物不得有明显的性暗示动作、表情,不得有明显性行为前戏氛围,如:翘屁股、腿张开、抚摸胸部、脱衣服动作、舔嘴唇、咬东西、表情享受/痛苦等。
(5)允许使用正常的男女接触图片,如:礼节性拥抱、深情对视等,但不得出现人物身体过度亲密接触的行为或者暗示性行为的内容,如热吻、床戏镜头、调情抚摸、视线聚焦敏感部位等场景。
(6)不得出现AV女优及场景。
关于灵异恐怖
(1)不得使用惊悚恐怖影视作品中,虚构灵异生物的面部或肢体特写,如僵尸、丧尸幽灵鬼怪。不得出现骷髅头元素。
(2)不得使用坟场、棺材、丧葬等刻意营造恐怖氛围的场景。
(3)广告应当科学正直,不得在一般生活场景下宣传灵异内容。
关于恶心血腥
(1)不得使用动植物或人体的严重畸形、严重病变图片展示。不得使用真实的或模拟真实的动物、人体解剖图、解剖过程。
(2)禁止出现大面积出血、断肢场景和尸体,禁止使用真实的动物人体内脏照片。
(3)禁止对人体皮肤、毛发、器官的病变进行特写,如对面部湿疹特写。
(4)禁止描述排泄物或详细描述排泄场景。
(5)禁止使用易引起感官不适的动物密集场景,如蚯蚓蚂蝗等。不得对变异畸形的动物进行特写。
# 3.1.8 个别地区特殊规定
(一)【印尼】
- 禁止售卖猪肉以及猪肉相关制品,或者含有食用猪肉的情景。
- 禁止售卖酒类制品,或出现饮酒场景。
- 不得出现 女子漏乳沟、露大腿;男子露到大腿根部(非游泳、或健身、救生等刚需情况下)。
(二)【印度】
- 印度奉牛为神圣,禁止售卖牛肉或牛相关制品,或出现有关宰杀、虐待、驾驭牛的场景。
- 印度部分地区,禁忌食用猪肉,因此广告需避免宣传猪肉售卖。
- 在庙宇内部的场景,禁止人物穿着短裤、无袖服、背心或裸露的衣服。
(三)【伊斯兰教地区】
伊朗、阿富汗、哈萨克斯坦、沙特阿拉伯、土耳其、印度尼西亚等地区。
- 禁止使用伊斯兰宗教厌恶的图形图像,例如猪图像,六芒星图像,穆哈默德画像等。。
- 不得宣传纹身相关服务。
- 不得宣扬不同宗教通婚,宣扬安乐死等。
- 禁止售卖酒类、猪肉,以及出现饮酒、使用猪肉的场景。
- 哈萨克广告法禁止儿童用品使用儿童视听图像做广告。
(四)【天主教地区】 菲律宾、意大利、法国、巴西、阿根廷、比利时等。
- 禁止使用“反十字”(基督标志)图形设计。
- 禁止使用神职人员作为广告代言宣传,或出现有关神职人员从商的场景。
- 禁止宣传离婚、堕胎的相关内容。
- 每周五为天主教地区的斋戒日,禁止食用猪牛羊等热血动物,在做此类商品促销时需要注意时间。
# 4 法律责任和违规处理
广告/广告主违规是指广告主通过各种手段,包括提交违规素材、资质材料,提供违规产品服务,有意或无意违反当地法律法规或平台广告审查要求的行为。
# 4.1.1 责任说明
1.广告主或广告代理商应当依据本规范对其拟发布的广告自行审核,确保符合本规范。
2.无论是否经过平台审核,由于广告内容引起的投诉、纠纷、侵犯他人权益等一系列法律责任问题,由广告内容提供者,即广告主或代理商承担全部责任。广告内容提供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宣称或暗示vivo公司对齐广告服务或产品进行负责或保障。
3.由于广告内容对我司品牌形象、营收、市场策略等维度造成影响的,包括但不限于被有关单位通报、网络平台举报等情况,我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广告内容提供者承担连带责任和赔偿。
4.若广告被发现不符合本规范的要求,vivo平台有权利将广告进行立即下架处理。
5.广告主或广告代理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违法或违反本规范的广告,否则,vivo广告平台有权暂时或永久拒绝发布其广告。
# 4.1.2 违规级别分类及通用处理
通用违规定义和处罚措施如下,该措施同样适用于第三方来源广告,平台可根据具体的情节严重程度,调整具体的处罚措施。
违规级别 | 分类 | 违规场景 | 建议处罚措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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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级违规 | 投放各地法案命令禁止的产品服务 | 广告内容违反规范中2.1法律法规基本要求 | 终止合作+停止广告主所有广告+罚没广告收益+视严重程度追加责任 |
违反规范中3.1.6中的禁忌内容,明显包含违禁色情暴恐政治等问题 | |||
涉及投放禁投产品中的博彩、毒品、危险物品、军队用品、非法走私出版、保护动植物、非法商务服务,违反社会秩序产品 | |||
进行侵犯用户隐私,对用户人身或财产安全造成伤害的行为或提供相关服务 | 涉及投放禁投产品中的侵犯他人隐私、他人知识产权的产品服务 | ||
存在利用广告技术或内容并窃取用户金钱、隐私信息、买卖破坏用户数据等行为 | |||
二级违规 | 刻意违反规范中的基本内容要求和尺度规范 | 出现明显违反规范中3.1.8各地区特殊规定的广告内容 | 广告主禁投1-3个月+罚没对应1-3个月收益+视严重程度追加责任 |
涉及投放禁投产品中的特殊疾病、特殊药品、烟草、教育行业、性相关产品、封建迷信 | |||
发布不真实内容或产品,实际提供的服务或产品与广告严重不符 | |||
引用不真实的数据、科研成果,造成虚假宣传 | |||
未取得授权情况下,使用其它组织肖像、著作等内容进行投放 | |||
发布贬低vivo品牌的信息,或冒用vivo名义进行宣传 | |||
因其它问题,产生重大纠纷或导致我司被相关部门点名或处罚 | |||
三级违规 | 规范规范中其它特殊要求 | 违反规范中除一二级违规外的其它要求,且情节较轻的 | 下架相应广告,若有大批量问题,视情况升级为二级违规 |
一级违反规范中3.1.7中的视听尺度要求,但非刻意且程度较轻违规 | |||
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、功能、或服务的描述有些许差异,但未造成重大纠纷的 | |||
广告的交互或视觉设计上存在较轻的负面问题 |